高雄跨年夜槍傷2人 男遭羈押

本報綜合報導

劉姓男子跨年夜酒後疑不滿他人燃放鞭炮口角糾紛,竟持改造手槍射擊兩人致傷;高雄地檢署複訊聲押,但高雄地院裁定無保請回。雄檢提抗告成功後,雄院六日晚間更裁羈押禁見。

劉男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間酒後前往高雄市三民區找女友跨年過程中,在一處巷口聽到民眾燃放鞭炮,心生不滿上前理論,進而發生口角糾紛;劉男竟掏出改造手槍,朝田姓男子與黃姓女子開槍,導致兩人受傷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壓制逮捕劉男,現場遺留四枚彈殼,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罪嫌,移送雄檢偵辦,後續溯源查緝槍枝來源。檢方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向雄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劉男無保請回。

檢方抗告成功後,高雄高分院六日撤銷裁定發回,雄院隨即重行審理,檢方力陳羈押理由,經法院於同日晚間裁定羈押禁見。檢方將持續蒐證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