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葉姓男子於一一四年七月至九月間,無故撥打台北市警察局的一一0緊急報案專線高達一千一百八十八通,經警方多次勸阻仍不停止。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台北地方法院審酌其為累犯,於日前裁定處罰鍰一萬二千元,全案仍可提起抗告。
信義分局移送書指出,葉姓民眾自民國一一四年七月十一日起至同年九月十三日止,在不詳地點持續撥打一一0緊急報案專線,總計多達一千一百八十八通,平均每日撥打近二十通。
警方發現異常後曾通知葉姓民眾到案說明,但其未依通知到案,警方遂於同年十月二十八日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裁處。
台北地院受理後,調閱警方函送資料、一一0報案紀錄單,並勘驗葉姓民眾持手機撥打一一0報案電話的錄音光碟,確認其確有無故撥打報案專線的行為,且經警方勸阻後仍持續撥打,已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四款的構成要件。
法院審酌量罰時,特別考量葉姓民眾並非初犯,先前即有同類違序行為紀錄,業經裁罰在案,顯見其未能記取教訓。法院綜合評估本案違犯情節、撥打次數之頻繁程度,以及其累犯之身分,最終裁定處以法定罰鍰上限一萬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