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柳姓男子到朋友家中續攤喝酒,因不滿卓姓鄰居家中發出音量過大,雙方發生爭執,持刀刺死卓男;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柳男八年徒刑。
檢警調查,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許,柳男在屏東春日鄉某處飲酒,同天下午四時許又到朋友家中續攤直到晚間七時許,柳男因不滿鄰居卓男家中發出音量過大,雙方發生爭執。
柳男返回家中持長刀刃,朝卓男右前胸刺入,傷及心包膜、心臟右心室、肝臟,送醫搶救,當晚仍宣告不治;柳男被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
案經屏東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柳男八年徒刑、遞奪公權三年,法官並令他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強制監護一年處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