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吳姓中校營長因沉迷酒店欠債,無心執行教召任務,竟偽造父親訃聞請假。一審判刑一年十個月徒刑。二審十三日開庭,吳男稱意志不堅而迷戀酒店女子,已離婚並深刻反省,請求緩刑。
吳男在庭上表示,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升任中校後與朋友前往酒店,因迷戀酒店女子,才會以偽造訃聞方式請假多天。事情曝光後,他已退伍、離婚並深刻反省,請求宣告緩刑。
吳男辯護人說,吳男其實有請假,職務也有其他人代理,未造成實質影響。吳男後來因病退伍,現在成為刑案被告,只能從事一般工作,仍須負擔給前妻費用,處境淒慘,其他官兵看到吳男狀況應該不會仿效。
法官庭末諭知,將向國防部調閱吳男歷年考績以及敘獎紀錄,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二月四日再開庭。
根據一審士林地院判決書,吳男一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八月二十日為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新北市後備旅步兵第一營(駐地位於新北市淡水區)中校營長,負責動員教育召集。期間偽製父親過世的電子訃聞請喪假,事後又未依規定返營,遭軍方通報並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