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建材獨董提前知利空賣股避損 北檢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冠軍建材獨立董事、會計師巫永固涉嫌在一一三年三月提前得知公司重大利空消息後,透過親友帳戶賣出股票,規避損失新台幣二十五萬竹千八百二十元。台北地檢署十四日偵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巫永固。檢方指出,巫男偵查中已自白犯罪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因此依法向法院建請減輕其刑。

起訴指出,冠軍建材公司於一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時十四分,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第四季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重大消息。檢方調查發現,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會計師巫永固,早在同年三月十三日前即得知此一重大訊息。為規避該利空消息公開後可能造成的股價下跌損失,巫永固於禁止交易期間,利用兩名親友的證券帳戶,在三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間,分別賣出冠軍建材股票一百三十張與一百六十八張,總計規避擬制交易損失二十五萬九千六百二十元。

此項利空消息源自冠軍建材轉投資事業的財報問題。冠軍建材於民國一0九年間,透過子公司信益陶瓷與中國廣州海鷗住宅工業合資成立「海鷗冠軍」公司。然而,因中國景氣因素,海鷗冠軍一一二年度財務報表遲未完成,導致冠軍建材在編製一一二年度自結合併財務報表時,僅能依據海鷗冠軍同年一月至十月的財務報表推估後續損益。此情況使得簽證會計師無法取得足夠查核證據,最終對冠軍建材的財報出具保留意見。

台北地檢署在一一四年七月十五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巫永固的住居所及其所屬的德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等共五處地點,並傳喚巫永固等三名被告與一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訊問後,檢方諭令巫永固以新台幣四十萬元交保候傳。

經過偵查,北檢認定巫永固涉犯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的內線交易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同時陳明,巫永固在偵查過程中已自白犯罪,且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符合證交法相關減刑規定,因此向法院具體建請減輕其刑。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