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南庄違規水保案 移請地方檢察署偵辦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針對近日外界關注南庄鄉神桌山段及南庄段大屋坑小段,疑似違反水土保持案件,苗栗縣政府十六日強調,本案早在二週前即由南庄鄉公所第一時間發現並通報,縣府隨即無縫接軌展開行政查報作業,依法行政、即時作為,展現守護環境與家園安全的堅定決心。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指出,一月六日南庄鄉公所人員於第一線巡查時,發現該地疑似有未經申請之擅自開發行為,隨即透過電話通報縣府,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一月七日縣府水土保持科人員即完成現場勘查,確認有切削邊坡、非法整地及開挖等違反水土保持法之樣態,並造成鄰近道路路基裸露;一月八日則依行政程序法第一0二條規定,正式函請地主於一月十四日至縣府陳述意見,依法啟動相關行政程序。

水利處強調,本案係接獲南庄鄉公所第一時間通報後即刻查處,並早已進入現地違規蒐證、事後安全防範階段,並非由議員或地方人士通報後,才進行查報取締,特此向外界說明。

初步調查,本案涉及未經核准之非法整地及開挖行為,且已造成道路路基裸露,行為人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核即擅自施工,已違反「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縣府已委請水土保持服務團進行現場評估,釐清是否涉及致生水土流失情形;另因本案涉及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管理之公有土地,後續將要求行為人提出合法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如無法提出,將依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條或第三十三條等相關規定,移請地方檢察署偵辦。

苗栗縣政府府再次呼籲,任何山坡地開發行為均應依法申請,並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文件,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否則除將面臨水土保持法相關裁罰外,亦可能誤觸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