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 26刀砍死芭樂公主 無期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彰化縣賴姓男子因不滿鄭姓女友提出分手,竟於一一二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夥同張姓男子前往鄭女承租的芭樂園,持西瓜刀砍殺鄭女二十六刀致死,手段凶殘。案件經彰化地院一審及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賴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賴男與鄭女原為男女朋友,兩人合夥在彰化經營芭樂集貨場,鄭女在當地有「芭樂公主」之稱。一一二年間,鄭女向賴男提出分手,賴男認為鄭女未將集貨場財務處理清楚,感覺自己被利用,並擔心分手後將一無所有,因而萌生殺機。案發當天上午,賴男開車搭載其張姓助手前往彰化縣溪州鄉的芭樂園。賴男先推倒鄭女,再由張男以膠帶綑綁鄭女雙腿,隨後賴男持預先準備的西瓜刀朝鄭女揮砍,鄭女全身共受二十六處刀傷致死。

全案一審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與賴男均提起上訴,檢方認為量刑過輕,賴男則認為過重。二審審理後,認為一審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均無違誤,量刑也屬妥適,因此維持原判。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於一月十四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