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榮總醫師疑讓廠商執刀 衛生局:1月7日已移送法辦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榮總醫院疑似容留非醫事人員進入手術室並執行醫療行為,引發外界關注。台中市衛生局19日表示,如果查證屬實台中榮總醫師容留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或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都將依醫師法處分。另針對疑涉密醫情事,已於1月7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衛生局指出,經查若屬實為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將依醫師法相關規定處分;若醫師容留非醫事人員從事醫療行為,則可依醫師法第28條之4規定,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或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醫院管理層面,衛生局說明,若涉及違反醫療技術、醫療器材操作人員資格或相關應遵行事項,將依醫療法第62條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獲報後依權責啟動行政調查程序,請涉案人說明並配合釐清,另就疑涉密醫相關情事,7日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衛生局說,醫事器材廠商進手術室僅限儀器使用諮詢,嚴禁任何接觸病人或代執行醫療程序行為。對醫療不法行為採「零容忍」態度,必依法嚴查、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