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財政部預告自二月一日起,旅客攜帶通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兩百支可免稅;國健署十九日提醒,我國目前核准的兩款合法加熱菸均未在國外販售,因此,任意攜帶國外非法加熱菸回台,最重可開罰五百萬元。
依據目前「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修正要點,得免稅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免稅數量為兩百支,以年滿二十歲旅客為限。另外,民航機與船舶服務人員也增訂得攜帶五小包,每包以二十支為限。
財政部預告自二月一日施行新的「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增訂入境旅客得免稅攜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免稅數量為兩百支,以合時宜。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目前國內共有兩家業者指定加熱菸品與組合元件經衛福部核定通過,不過當時業者均表示,在其他國家並沒有販售相同品項,也就是說,在國外購買的加熱菸品項若攜帶回國,就會觸犯「菸害防制法」,可處新台幣五萬元到五百萬元罰鍰。
羅素英說明,已於去年十月一日將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品項等相關產品資訊,函送財政部關務署,作為入境查驗依據。
雖然民眾不可從國外購買其他品項回台,不過,羅素英指出,若從機場免稅店和從離島購買後攜回,就能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的免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