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一日進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首場審查會,雖然被彈劾的賴總統缺席未到,但在野立委準備「賴皇帝」人形立牌備詢,朝野言詞交鋒不斷,藍、白立委指控賴總統藐視國會、逃避憲法責任,民進黨立委反批彈劾程序欠缺正當性,強調總統與立法院並無從屬關係。
彈劾案起因於行政院長卓榮泰未副署並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藍、白黨團認為總統未依法公布法律,構成違憲失職,遂在立法院啟動彈劾程序。依規劃,十四日、十五日已舉行公聽會,二十一日、二十二日進行審查,預計五月再召開審查會,並於五月十九日進行彈劾案投票。
缺席的賴總統致函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依憲法法庭相關判決意旨,立法院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亦不得課予憲法所無之義務,為符合憲政分際,因此不予列席全院委員會。
審查會開始前,國民黨羅智強、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等人將賴清德的人形立牌搬至會場,擺放於發言台兩側,強調此舉是象徵被彈劾人未到場說明,凸顯審查會的空位狀態。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發言指出,賴清德未出席全院委員會,是對國會與民意的不尊重,並稱此舉是逃避憲法責任與國會監督。他強調,彈劾並非政黨鬥爭或個人恩怨,而是攸關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與民主法治的維護。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後,總統依法負有公布義務,卻以行政院長未副署為由未行公布,已涉及違憲爭議。他指出,立法院依憲法行使彈劾權責無旁貸。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表示,彈劾案本身缺乏正當性,是政治操作與羞辱行為,依相關規定,總統不列席全院委員會並未違法。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指出,依憲政設計,行政院須向立法院負責,立法院若認為行政院未能回應民意,應循不信任案機制處理,而非直接以彈劾總統方式進行,認為藍、白作法已偏離憲政常軌。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