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二十二日表示,武嶺屬太魯閣國家公園遊憩區範圍內,是合歡山區的重要旅遊據點,有民眾為拍美照,攀爬至武嶺岩壁上與森林積雪合照屬違法行為,將加強取締。
太管處指出,每逢雪季期間,合歡山的武嶺是許多民眾主要的賞雪據點,近日雖然合歡山區沒有持續下雪,但森林霧淞美景,還是吸引無數中外遊客前來賞景。
因為公路旁已無積雪,武嶺停車場岩壁的雪景,成為民眾拍照熱區,為了拍到美照,民眾攀爬至武嶺岩壁,跟岩壁上的森林積雪合照,此一行為除了危險外,還違反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太魯閣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之相關規定。
太管處表示,將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即日起加強宣導及取締工作,一旦發現民眾違規情形,一律依法裁罰。
太管處強調,為改善民眾攀爬岩壁亂象,太管處已在現場設立中英文告示牌示,並不定時前往現場舉牌勸導,後續亦將聯合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加強派員前往現場取締。
太管處指出,合歡山雪景雖然迷人,為了自身安全與保護生態環境,太管處呼籲,民眾來合歡山旅遊,應該拿出高度公德心來,不要有任意攀爬岩壁或亂丟垃圾、露營、炊煮、燃放鞭炮、煙火等行為。
民眾不良的為行不僅破壞生態環境與美觀,還可能對野生動物的生活習性造成影響,若遊客在武嶺地區有以上行為,一經經查證屬實,將依森林法處以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款,或依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最高處以新臺幣三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