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害死豐原5口 李團長認罪

本報綜合報導

台中豐原一家五口遭以黃金投資為由詐騙,五人陳屍家中震驚社會,檢方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共十二人一千五百三十六萬元,求處十五年以上徒刑。台中地院二十二日開庭,李女全認罪,並坦言「我知道我做錯了」;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表示,法院應重判,讓被告有贖罪的機會。

台中地院昨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庭中法官逐一勘驗證據,並訊問李女對於起訴罪名有無意見。李女針對檢方起訴的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刑法詐欺等罪皆認罪。

法官詢問李女,先前在檢方偵查中,曾對洗錢等罪否認,如今卻改口的原因。她說,在羈押期間曾借法律書籍來看,才知道自己有觸法「錯了就是錯了」。

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林瓊嘉庭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被告認罪是因為罪證確鑿,但本案造成五名死者,檢方求處十五年以上徒刑,是應該給被告真誠的贖罪,如果刑期不長,對被害人不公平,對於被告贖罪機會也相對不足。

林瓊嘉說,死者在遺書提到,他們太傻太笨被騙,但其實是被告太壞,透過威脅、恐嚇,讓一家子絕望到極點才活不下去。面對被告的壞,不能怪被害人的笨,讓被告有脫罪的機會。(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