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六十五歲劉姓男子自稱老師,誆母親過世成佛,借消災解厄趁五位女信徒罹癌、感情不順,誆騙和他性交可扭轉因果,完事還逼簽「性愛同意書」。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十六年,並給付三名被害人三百八十萬元。可上訴。
劉男九十八年接手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稱母親升天成佛名號「無量金菩薩」,自己為佛堂釋法師父兼桌頭,並要信徒尊稱他「老師」、視為「無上之主」,得依他指示才能扭轉因果。
劉利用女信徒感情、健康或經濟不順時,約到佛堂一對一諮詢,誆騙女子要「以愛老師為練習」、「和老師修X(性行為)」才是愛及信任最快傳達方式。有女信徒因乳癌上門求助,劉誆稱要和他性交才能改變,完事還命簽立「性愛同意書」。
檢方痛批,劉男以宗教名義玩弄多位女信徒犯罪長達十五年,起訴求重刑。台中地院一審依四十八個強制性交等罪,各判三年至四年不等,合併應執行十年。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