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二歲葉姓房仲涉嫌以投資借款及房地產合作等名義,稱可提供高額報酬等話術誘騙四十一人,吸金逾二十三億元,去年九月因資金出狀況潛逃國外,台中地檢署獲報後發布通緝,葉男去年九月二十八日返回桃園機場遭逮捕,並聲押禁見獲准。中檢二十六日依詐欺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稱,葉姓男子自一0八年起,對外以投資、借款、履約保證代墊款及房地產合作等名義,宣稱可提供高額報酬,並以「每月給百分之四利息,一年可達百分之四十八,兩年回本,八年可取回四倍本金」等話術誘騙投資人,最高甚至承諾月息百分之六,向其親友及一般民眾大量吸金。
葉男另以擴大公司經營為由,誘騙多名房仲員工充當人頭負責人,陸續設立或實質控制十多家人頭公司,讓被害人具名向多家金融機構申貸及擔任連帶保證人;其中單一公司就向八家銀行申貸總額逾一億元,並誘使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物上擔保,銀行貸款金額合計逾四億元。
檢方查出葉男未經被害人同意,擅自設定抵押權或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將取得的貸款用來清償個人債務,導致四十一名被害人背負巨額債務,每人損失自數萬元至數億元不等;其後以「後金補前金」方式維持金流,終致資金鏈斷裂而無法清償,整體吸金及詐欺規模高達二十三億八百二十七萬四百七十元。
中檢調查後偵結,昨日依非法吸金、詐欺及背信等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