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倒塌10週年檢討 謝龍介:別等災害發生再處理

立委謝龍介表示,維冠大樓屋齡僅二十一年卻造成台南市共一一七人死亡,顯示制度性耐震設計與建築管理問題。(記者王超群攝)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謝龍介二十八日在台南維冠金龍大樓震災屆滿十週年表示,十年來,台灣是否已經建立起足以因應強震的制度性防災機制,總統賴清德自台南市長、行政院長、副總統一路至今,政府防震體質的具體改變,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謝龍介指出,維冠震災發生後,社會力量迅速動員,善款大量湧入協助災後處理與重建,但相較之下,制度改革的腳步明顯落後。他認為,社會募款與臨時救援無法取代國家應負的制度責任,若每次災害都僅依賴事後補救,而缺乏事前準備,只是將風險延後至下一次地震爆發。

謝龍介表示,近年地震發生頻率與規模的變化,已顯示台灣正處於強震高風險期,但公共討論多半仍聚焦於災後補助與重建進度,對老舊建物結構安全、都市發展與防災之間的關聯,社會關注仍顯不足。他指出,「等災害發生再處理」的治理模式,本身即是結構性問題。

他進一步指出,防災政策往往涉及都市更新、建物評估與民眾權益調整,因而成為高度敏感的政治議題,導致缺乏長期、持續推動的決心。然而,若因顧慮政治成本而選擇迴避,實際承擔風險的仍是居住在老屋中的民眾。 謝龍介指出,面對高破壞性的地震災害,政策重心不應只停留在「災後照顧」,更應回到「災前準備」的基本邏輯,包括建物安全資訊是否透明、民眾是否清楚自身居住風險,以及政府是否具備長期規劃與跨部門整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