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勞退舊制提撥近百分之百 市府呼籲企業足額按月提撥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對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之事業單位,南市勞工局督促要依法提撥舊制退休金,目前南市設有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的事業單位有五千五百多家,足額提撥退休金比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四,提醒對當年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要在每年三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確保勞工退休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雇主應依規定每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勞工退休金(新制),舊制由雇主按月提撥勞工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二至十五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在台銀信託部;新制每月提撥百分之六的退休金,儲存在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如同時有新、舊制年資,新舊制應分別按月提撥,以免受罰。

有不少事業單位以為勞工已選擇新制,舊制勞退準備金專戶不必再提撥,其實,在九十四年七月以前到職的員工,其舊制年資不因轉新制後而消滅,雇主仍有按月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的義務,除非勞工結清舊制年資,或專戶餘額足夠支付勞工退休金額時,可辦理足額暫停提撥。

台南勞退舊制提撥近百分之百,市府勞工局呼籲企業足額按月提撥。(記者陳佳伶攝)

目前南市設有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事業單位數共五千五百零四家,適用舊制之勞工人數達十三萬六千零五十三人;去年度截至十一月底止,已輔導事業單位提撥舊制退休金四十六億六千六百七十一萬五千二百四十二元,按月提撥率達百分之百,足額提撥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四,顯示多數企業已高度重視勞工退休保障,履行雇主責任。

勞動條件科長蕭惠文說,依勞基法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預估次一年度符合退休資格勞工人數及所需退休金額,如專戶金額不足,須於次年三月底前一次補足差額;勞工局二月底前將再次發文提醒事業單位注意足額提撥期限,並安排專人提供直接輔導與諮詢服務,協助企業正確完成退休準備金提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