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爆高院開庭看不雅影片 律師待案結後究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涉及龐大地下匯兌與線上博弈案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於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期間,傳出在法庭內觀看律師手機播放的不雅影片。高院二十九日證實,去年十二月開庭時確實發生此狀況,值勤法警發現後立即向法官報告,法官已當庭制止並告誡郭哲敏及律師不得再犯。高院表示,是否對律師的不當行為進行追究,將待全案審理終結後另行審酌。

據了解,事件發生於一一四年十二月九日,郭哲敏自看守所被提解至高等法院出庭。開庭期間,其辯護律師將個人手機放置於辯護席桌面上,手機播放了不雅短片,郭哲敏隨後湊近觀看。此舉被現場值勤法警察覺異狀,法警隨即向承審法官陳銘壎報告。陳銘壎法官立即當庭制止此行為,並嚴正告誡郭哲敏及其律師不得再犯,律師則當場向法官致歉並將手機收起。對於事件詳情,涉事律師二十九日低調不願回應。

台灣高等法院對此事件說明,目前郭哲敏所涉案件仍在審理程序中,關於律師在法庭上的不當舉措,將待案件全部審理終結後,再行評估是否追究相關責任。

全案源於郭哲敏被控經營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檢方指控,郭哲敏自一0七年間起,以Awesome Entertainment(AE)集團名義,透過多家公司開發線上博弈遊戲,經營跨境線上賭博,不法獲利約新台幣三十五億七千九百餘萬元。此外,為處理賭博犯罪所得,郭哲敏遭控出資組成跨境地下匯兌與洗錢集團,經手匯兌金額高達新台幣二百十八億餘元,從中獲利一億二千六百六十六萬餘元。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郭哲敏犯賭博罪、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銀行法,從重依違反銀行法的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八月。一審也宣告沒收扣案的八百四十一萬餘顆泰達幣,及未扣案的犯罪所得三十五億餘元。同案被告張旭昇、杜韋蓁各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八月;另名被告林秉文則因審理期間傳拘未到,已遭新北地院發布通緝。全案經上訴後,目前正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理。

針對此次法庭插曲,律師李怡貞得知後表示難以置信,並指出按規定,進法庭手機應一律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