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內政部表示,修法部分有朝野共識,但每坪租金價格涉及地方政府執行實務,後續將與專家、地方政府審慎研議處理。
內政部長劉世芳透過新聞稿指出,此次修法朝野有共識的部分,包括擴大對青年及婚育家庭的居住照顧,社宅提供至少百分之二十婚育宅,以及建置社會住宅申請登記平台,以利民眾掌握全國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並據以持續精進社宅政策。
內政部說明,三讀條文要求包租物件應達社宅總量的百分之五十,且補助包租案出租人金額不少於代管案的二點五倍,正凸顯包租代管住宅符合「住宅法」第十九條所定社宅範疇,未來內政部將持續偕同地方,共同提升社會住宅包租案件數量。
對於三讀條文要求優先運用租金補貼、包租代管案件資料,依住宅型態及屋齡定期公布租金中位數資訊,內政部則解釋,二0二四年起便已定期發布租金統計。
不過,三讀條文明定租金統計須公布每坪租金價格,內政部強調,現行租金補貼案件中,分租套房、雅房比例偏高,實際面積資料的提供、認定及核實,涉及地方政府執行實務,尚須與相關專家學者、公會團體及縣市政府研議申請規範等事宜,須審慎處理,避免造成地方縣市執行上的嚴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