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社宅占20% 0票反對

立法院會三十日處理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進行投票表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前左五)、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前右五)與藍白立委於議場內拉布條合影,呼籲推動居住正義。(中央社)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三十日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明定社會住宅應提供百分之二十的婚育宅、建置社宅申請登記平台,且應定期公布租賃住宅市場每坪租金等。由於全案表決時朝野立委沒有異議,讓立法院長韓國瑜也驚呼反對零票!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含一,增訂社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二十,出租給新婚兩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二,內政部應建置全國統一的社宅申請登記平台。三,促進租賃住宅市場資訊透明,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公布住宅資訊,其中租賃住宅市場依其形態及屋齡區分「每坪」租金價格資訊。四,明定興辦社宅各年度計畫物件總量中,包租代管以達百分之五十為原則等。

國民黨團表示,在黨籍委員積極努力推動下,展現強力修法意志,成功將婚育優先與租賃透明入法,為搶救少子化及爭取青年育兒家庭實質居住正義。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說,在任期最後一天最想完成、也最用力推動的成果之一。能在這一站把制度補好,心裡只有感謝;但她也提醒,法律過關,不等於居住正義已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