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近來建案不少,連帶地,也衍生營建廢棄物問題,市府環保局表示,符合環保署規定者,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環保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違反者可處六千元至三百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規定中,對於統包或單獨承攬的工程,屬應繳交空氣汙染防制費的營建工程,且興建工程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或領有拆除執照的建築物,進行拆除工程且繳交空氣汙染防制費的拆除工程者,都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環保局同意後,才能營運。
市長黃偉哲表示,歡迎各地業者來台南加碼投資及建設,為加強管制營建廢棄物流向,避免非法棄置發生,請業者必須依法提送相關計畫書送審。環保局長謝世傑進說,為落實審查及掌握營建廢棄物的流向,對於未報先拆及廢棄物流向不明者,運用網路系統及空拍機現勘,以加強查緝,一0八年共查獲七十七件,針對不法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相關告發裁處,總裁罰金額達四十六萬二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