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交通部三日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新制是適用二月二十八日以後第一次領牌的「新車」,既有的車輛不會被納入新規定的範圍內,違者逾期六個月以上不改善,會被註銷牌照。
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新制明訂,汽車前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百分之七十以上、前側窗可見光透過率百分之四十以上。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表示,考量國內車輛銷售模式,有相當比例由車輛銷售端協助民眾黏貼隔熱紙,因此,公路局暨所屬監理機關已與各大汽車經銷商、代理商、公會等建立合作機制,未來民眾購車後若有黏貼隔熱紙的需求,銷售端將共同宣導及協助選用符合標準規定的隔熱紙。
公路局局長林福山說,新制是適用「新車」,既有車輛不會被納入新規定的範圍內,只有在二月二十八日以後第一次申領牌照的新車,才適用隔熱紙納管新制。
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列為車輛檢驗項目,若黏貼不合格的隔熱紙,公路局各區監理所會要求限期改善並覆驗,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最高可處一千八百元,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牌照,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牌照。
公路局也公布合格隔熱紙產品的合格標識,標識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業者自行烙印,另一種由專業機構印製、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核發。合格標識應黏貼於車內前擋風玻璃右下角處,貼在從車內方向往外看,副駕駛座側。黏貼張數以一廠牌、一型號、黏貼一張為原則。
根據公路局統計,目前有三十九家業者申請合格報告,共計四百六十八款型號,已完成二十六家合格報告審核,共計三百七十八款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