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師街頭持刀無差別攻擊 檢方認涉殺人未遂聲押獲准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三日晚間南區街頭驚傳隨機傷人事件,廿九歲的足療師陳男疑因感情因素,持工作所用足療刀隨機攻擊路過一對男女,男子遇襲一路奔逃至派出所前,陳男仍未停手,直到警方出手壓制將其逮捕。四日訊後陳男為警方依傷害罪嫌送辦,同日檢方複訊後認陳涉殺人未遂,聲請羈押獲准。

據了解,陳男前有於身心科就診紀錄,有服用憂鬱症藥物,近期已停藥。自己也不清楚為何會隨機攻擊路人。初步訪查同事表示近期疑似聽聞陳男在電話中與人爭執,不排除是感情糾紛,對此陳男表示自己並無女朋友。

初步調查,陳男與遭攻擊的兩名傷者素不相識,傷者分別為六十二歲的李姓男子及卅三歲的葉姓女子,其中葉姓女子傷況較輕、後背有穿刺傷。而李男一路遭追殺至金華所前,腹部受有穿透性外傷合併胃破裂情形,所幸二人經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

陳嫌於三日深夜經夜障後於四日一早訊後,依傷害罪嫌移送南檢偵辦,案經檢察官複訊,認陳涉犯殺人未遂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侵害他人生命、身體法益犯罪及逃亡之虞,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同日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

台南地院四日晚間審酌陳嫌供述及事證等,認陳涉犯殺人未遂、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調查顯示,陳嫌居無定所,所犯殺人未遂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另陳也坦承犯案時無法控制自己行為,自我約束能力不高,有反覆實施殺人罪及傷害罪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