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周姓男子去年三月間前往友人住處聊天,遇陳男酒後到場叫囂,他持柴刀砍死對方,經陳母發現報案但陳男仍不治。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四日依殺人罪判周男十三年六月徒刑。可上訴。
四十七歲周男去年三月二十日晚間前往台中市龍井區遊園南路找屋主聊天。陳男因與屋主有糾紛,酒後到場呼喊叫囂。周男多次驅趕陳男離去,但陳男不願離去;周男突然持一把柴刀朝陳男砍去後逃逸。陳男遭砍傷要逃離,卻因此陷入昏迷倒在路旁;陳母返家途中發現陳男倒在路旁,全身是血報案,但陳男經送醫後不治。警方循線逮捕周男送辦,中檢偵辦後依殺人罪嫌起訴。
中院國民法庭二日起連三天開庭審理。檢方認為,陳男肩負四代一家人的經濟,卻手無寸鐵遭周男殺害;且陳母目睹兒子倒在路旁死亡,被迫承擔傷痛。周男犯案後滅證,還誤導警方辦案,並稱自己患有疾病,犯後說詞反覆,至今未彌補被害人家屬,向合議庭量處求刑十三年六月至十四年六月徒刑。
中院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後,四日下午宣判,周男犯殺人罪處十三年六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