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七十三歲建築師退休林姓老翁,因不堪長期獨力照顧罹患罕病「水腦症」妻子,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九日將妻子從十四樓住處推下致死。新北地方法院五日審結,法官認定本案屬長照悲劇,且林翁犯後立即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殺人罪判處林翁有期徒刑二年六月。
檢警調查,林姓老翁與邱姓婦人結婚近四十年,育有二子一女,退休後經濟條件尚佳。邱婦近年被診斷罹患水腦症,因腦脊液異常積聚導致顱內壓升高,出現頭痛、尿失禁、性格變異及智力障礙等症狀。由於邱婦拒絕外人照料,林翁雖身患三高且體力漸衰,仍長年獨力照護。一一三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七時五十六分,林翁自認已無法負荷,且不捨妻子受病魔折磨,竟將邱婦從十四樓住家客廳窗戶推落墜樓。
事發後約五分鐘,林翁於當日上午八時一分步行至新莊分局中平派出所投案。林翁供稱,照顧病妻使其精神承受莫大壓力,案發當天因情緒崩潰才鑄成大錯。檢察官偵結後,原依殺人罪嫌將其起訴。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合議庭考量林翁在警方發覺犯罪前主動自首,符合刑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並審酌林翁與死者感情深厚,長年悉心照護至身心疲憊,其犯罪動機與一般謀財害命者有別,具情堪憫恕之處。
法官指出,林翁子女在審理期間皆不願追究,並向法官求情,顯示失去至親已使被告家庭承受巨慟。法官認定林翁在長期負面情緒累積下犯案,經自首與情堪憫恕兩度減刑後,量處二年六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