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犯港版國安法 黎智英遭重判20年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法案九日宣判,引來眾多媒體採訪,現場有大批警員戒備並維持秩序。(中央社)

記者黃翠娟∕綜合報導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國安法案,九日遭香港法官重判二十年,家屬怒斥嚴苛且殘酷,香港特首聲稱彰顯法治,陸委會對此再度表示,嚴厲譴責司法淪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黎智英等九人及前蘋果日報三家公司先前被判觸犯國安法罪名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昨日宣判刑期,除了黎智英被重判二十年,其餘八人分別被判六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因此提高量刑起點,但考慮到黎智英的求情,法庭接納黎智英高齡、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因素會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為艱難,因此對量刑作出扣減。

黎智英兒女黎崇恩、黎采與國際律師團隊聲明指出,現年七十八歲、健康迅速惡化的黎智英,「是英國公民,也是一名良心犯。他已被關押逾五年,如今恐將在獄中度過餘生」,判決嚴苛且殘酷。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聲稱,黎智英被重判是彰顯法治,這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港府「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陸委會上午再度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