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女子陳嘉瑩前年拒檢衝撞、拖行派出所長劉宗鑫致死。新北地院石一日宣判,依殺人、妨害公務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家屬聽判後激動流淚,向法官磕頭道謝,表示台灣司法是有正義的,「正義不會遲到」。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民國一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深夜執行攔查時,遭持有毒品的陳嘉瑩開車衝撞、拖行後撞擊護欄身亡。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陳女,六日起由新北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十一日最後一天,劉宗鑫家屬當庭下跪懇請法官判死,檢察官則求處無期徒刑。
劉宗鑫妻子在法庭上表達科刑意見,她說這段期間對她而言,就像滿清十大酷刑、傷口不斷被扒開;但她還是選擇來這邊,因不來的話就沒人替丈夫說話。她說,很多人說劉宗鑫是英雄,但她不想要英雄,只希望丈夫還活著。
劉妻認為,陳女的行為不是失控也非不小心,而是一連串的故意行為。劉宗鑫的父親、母親、岳母在旁聽了也泣不成聲,隨後家屬當庭下跪,懇請法官判陳女死刑,替劉宗鑫伸張正義。
陳嘉瑩則表示,希望法官判處有期徒刑,給她機會彌補過錯。陳女站起來想向家屬致歉,被劉父激動拒絕。
法院下午進行量刑辯論,公訴檢察官表示,陳女表示希望考慮她有孩子要顧;但若因有孩子就輕判,那大家在犯罪前趕快生孩子,「這裡就不叫法庭,叫少子化對策辦公室」。
檢察官更指出,想獲得原諒的前提是要面對自己的罪行,但陳女至今未面對自己殺了一個人的事實。檢方認為陳女須用一生償還罪責,求處無期徒刑,但也請法官一併考量家屬訴求。
陳嘉瑩辯護人則主張,陳嘉瑩是因警方違法搜索而逃跑,造成死亡是意外。檢視陳嘉瑩的成長背景,就是犯罪學教科書裡的結合,他認同不該將個人生命的瑕疵當作合理的犯罪理由,犯錯就該被處罰,但處罰應合法、合理、適當。
陳嘉瑩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對不起劉宗鑫所有的家人,以及她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