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名網友爆料,一家五口大年初一中午到台中一家知名餐飲集團海鮮料理吃到飽餐廳用餐,結果全部上吐下瀉進急診,確診食物中毒,立即通報台中市食安處,並提出訴訟;食安處二十一日說,已介入調查,並派員前往餐廳進行稽查與採檢,若違規情節嚴重,業者最高恐面臨二億元罰鍰。
網友爆料,二月十七日上午十一時十五分與家人吃飯,十八日下午便開始出現嘔吐、腹痛及腹瀉等不適。到了十九日,全家五人因病情未好轉,集體至急診就醫並確診為食物中毒;該餐廳僅願賠償六千元慰問金,他們已通報台中市食安處,並提出訴訟。
食安處說,昨日接獲民眾陳情某餐廳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後,已啟動疑似食品中毒調查,派員前往供膳餐廳稽查與採檢,後續食餘(品)檢體如檢出病原菌,將依違反食安法,可處業者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若人體與食餘檢體均檢出相同病原菌,將依違反食安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將業者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