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容積移轉 節省公帑15億

都發局去年推動容積移轉的全市分布示意圖。(都發局提供)

記者翁順利∕台南報導

市府持續落實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及都市發展政策,透過推動容積移轉,兼顧都市土地活化、公共利益與財政節流目標,市府都發局二十一日指出,去年度共核准十九件容積移轉案件,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二點六二公頃,並取得代金收入約五點一七億元,用於公共設施用地取得及開闢,整體減少公設經費支出至少約十五點六四億元,成果明顯,決定今年將繼續推動。

去年度容積移轉實施情形,以安南區最熱絡,多達八件,其次是永康區六件,其他的縣區新市區、善化區及市區的東區、中西區、北區各一件,顯示都市發展及開發的狀況仍相當活絡。

都發局表示,容積移轉制度除可協助民間開發案依法申請增加開發的容積外,亦有效減輕市府於公共設施用地取得上的財政負擔。透過制度化的審查與管理機制,市府無須另行編列鉅額預算辦理徵收或價購,即可逐步完善公共設施服務機能,提升都市環境品質,並促進城市整體發展。

都發局於今年度將持續執行都市計畫分區管制、土地使用管理及相關行政作業,強化都市秩序與發展品質,維持城市良好運作基礎。藉由容積移轉業務的推動,不僅落實公共設施用地取得目標,也兼顧財政效益、公共利益與都市建設品質,展現市府精進都市治理與有效運用公共資源的具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