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判囚5年未關 出國娶親遭境管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施姓男子在一0八年遭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判三年十月確定,歷經五年仍未執行,施為到越南娶妻遭限制出境,才知地檢署搞烏龍,施男向監委反映全案才曝光。中檢二十三日坦承行政作業疏漏,強調施已於一一三年七月入監,承辦人員行政疏失未即時發出執行命令,已給予考績乙等處分。

施姓男子涉犯加重詐欺案,台中地院在一0八年審結,判刑三年十月,同年十月底由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判刑確定,歷經五年都未發監,為前往越南辦理結婚登記,發現遭境管,,才向監察委員高涌誠反映。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當時承辦此案的資料科賴姓書記官未分案處理,執行科黃姓書記官及前檢察官謝珮汝則漏未執行發監,在案件結案歸檔時,黃姓書記官、李姓前股長與謝珮汝也皆未察覺該案尚未執行,便草率歸檔;認定前檢察官謝珮汝有權無責未予懲處,時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負有監督不周責任,相關涉案人員均有疏失。

台中地檢署二十三日表示,此案同案被告多、判刑確定時間不一,承辦人因業務繁重,一時作業疏失造成,接獲通報後,已在一一三年六月六日重新分案發出執行命令,施也在同年七月入監,因承辦人的行政缺失,已列一一三年考核,給予年終考績乙等的處分,後續也清查未有其他漏執行案件。

中檢表示,此案已列為內部教育訓練案例,設計執行案件檢核例稿,強化案件查核及清點程序;未來案件於歸檔前,都需經股長、承辦檢察官確實覆核,確認無漏未執行情形後,才得歸檔,以嚴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