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影射國民黨抹黑陳時中 「無良公關」陳冠宇一審判刑6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民國一一一年九合一選舉期間,臉書粉專「無良公關」因張貼一份偽造的國民黨「網軍建置計畫企劃書」,影射時任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現任立委徐巧芯等人找狗仔跟拍民進黨候選人陳時中,進而影響選情。全案經徐巧芯等人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二十五日宣判,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0四條第一項「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之事罪」,判處粉專管理員陳冠宇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並褫奪公權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

判決指出,被告陳冠宇於一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晚間,在「無良公關」粉絲專頁張貼一份名為「網軍建置計畫企劃書」的文件照片。該文件內容包含「建議找狗仔跟拍縣市長候選人行程,重點針對黑金、賄選、桃色議題潑髒水」等文字,且下方有徐巧芯、蔣萬安、洪孟楷及李德維等人的簽名 。陳冠宇在貼文中聲稱收到「獨家爆料」,指該文件為國民黨攻擊民進黨北部候選人的內部計畫 。蔣萬安競選辦公室隨即否認,徐巧芯等人也指控文件上的簽名遭到冒用,嚴重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因此提出告訴 。

案件偵辦過程中,台北地檢署曾二度對陳冠宇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徐巧芯不服聲請再議,均獲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續查。檢方最終調查認定,陳冠宇雖辯稱文件來自臉書帳號「張俊傑」及幽靈帳號「李思伶」,但其身為粉專管理者,未對來源不明、真實性存疑的關鍵選舉資訊進行合理查證,即率予散布,顯有重大輕率的惡意,因此於一一四年九月起訴陳冠宇 。

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採信檢方論述,認為陳冠宇在選舉期間散布不實文宣,足以損害公眾對於候選人的評價,並有使特定候選人無法當選之意圖,依選罷法判處陳冠宇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並褫奪公權二年,全案仍可上訴 。

對於此一判決結果,徐巧芯事後於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兩年了,無良公關終於被判刑,還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