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嫌長期放高利貸,疑強迫高姓包商簽下一億元債權約定遭聲押,經法官訊問後,認定林渝鈞全盤否認,且刪除手機對話,二十六日下午裁定林渝鈞收押禁見。
地院法官訊問後,認定被告任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機會,故意犯重利、恐嚇罪嫌,以及另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的洗錢罪嫌,訊據被告全盤否認涉有檢察官所指犯嫌,但經查,被告自承與告訴人間有高額、高利的借貸糾紛,行為已顯與公務人員廉潔自持之原則有違,並有相關證人等證述明確,再佐以卷附相關證據,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
基隆地院指出,被告已有刪除手機內對話紀錄的行為,且參諸全案犯罪情節,尚有其他共犯待檢警追查,進而詳細勾稽犯罪細節,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此外,無其他侵害更小的手段,得確保偵查順利進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基檢前天發動搜索、約談,從林渝鈞的財產申報,發現有大筆與收入不符的資金進帳,且資金疑流向蔣女和基檢約聘人員李女帳戶,懷疑林渝鈞透過蔣女和李女帳戶,借款給高姓包商共二千二百三十萬元,雙方並約定在基檢前廣場,交付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的利息,蔣女和李女究竟僅出借帳戶,或從中媒介抽成,有待後續調查。
至於林渝鈞的前妻蔣女因覓保無著,檢察官將原本諭令一百萬元交保,改為二十萬元,李女六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