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縣市空汙稽查 裁罰17件共170萬

圖為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獲粒狀汙染物逸散情形。 (環保署提供/中央社)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保署十八日指出,對於空品不良問題,聯合十六個縣市共同稽查,查獲十七件違規事項,預估處分金額達新台幣一百七十萬元。
 因應空氣品質不良期間,環保署日前統籌協調西半部等十六個縣市以及環保署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進行相關稽查。
 環保署表示,聯合稽查是針對環境品質感測物聯網(IoT)監測顯示汙染熱區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固定源等地,計共出動一百九十五名稽查人力,針對三十九個行業別、七十八家公私場所,及一百零二個製程許可進行聯合稽查與設備元件檢測工作,另也對易產生逸散重大營建工程進行查核。
 環保署指出,這次聯合稽查工作於十六、十七日查獲違規情事達十七件,包含未維持空氣汙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正常運作二件;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九件;粒狀汙染物逸散二件。
 另外,未設置空氣汙染防制專責人員代理人員有一件;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超標一件;清理計畫書不符一件;營建工地阻隔牆太低一件。預估處分金額一百七十萬元,後續將依法進行告發與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