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多工作59天 才追平男性

本報綜合報導

勞動部二十六日表示,一一四年性別平均時薪差距為百分之十六點一,經換算今年兩性「同酬日」為二月二十八日,女性要達到與男性相同全年薪資需多工作五十九天,較去年拉大一天。

根據主計總處去年薪資調查統計結果,台灣女性平均時薪三百四十元,為男性四百零五元的百分之八十三點九。換言之,女性要達到與男性相同的全年薪資需較男性多工作五十九天,因此從今年一月一日起算五十九天,今年「同酬日」為二月二十八日,較去年增加一天。

勞動部統計處長梅家瑗表示,去年台灣性別薪資差距較前一年及一0八年分別上升零點三及零點五個百分點,主要因為受少數性別薪資差距較大主要產業,包含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影響大。

去年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的男性時薪為七百二十七元,女性四百一十七元,性別薪資差距百分之四十二點七,都較前一年及一0八年分別上升一點三及四點七個百分點明顯擴增,可能與其業中不同性別在不同職類間分布,如高薪研發及工程職位男性居多等因素有關。

若去除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的其他工業及服務業,去年性別薪資差距為百分之十一點三,則較前一年下降零點三個百分點,較一0八年也下降一點五個百分點。而另一性別薪資差距較大的醫療保健業去年性別薪資差距百分之四十三點一,較前一年及一0八年分別下降一點二及一點六個百分點。

勞動部指出,近年來,台灣性別薪資差距都較日本、韓國低十三至十六點五個百分點;至於美國因其所發布的性別薪資差距資料是以中位數計算,若以台灣本國籍全時年薪中位數與其週薪中位數相較,一一三年台灣性別薪資差距百分之十六點二,也較美國的百分之十七點三低一點一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