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25萬刺死債主 男判14年

簡姓男子疑因賭博輸錢,積欠邱姓男子二十五萬元債務,因債務壓力大、遭債主逼迫,情緒失控行兇,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將簡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簡姓男子疑因賭博輸錢,積欠邱姓男子二十五萬元債務,雙方相約於國五冬山武淵側車道下商談還款事宜,談判破裂後,簡男竟持預藏尖刀朝邱男連刺四十四刀,其中胸口五刀為致命傷,脖頸也幾近斷裂,邱男當場斃命並棄屍車內,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依殺人罪將簡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判決書中指出,死者邱姓男子(五十六歲)五結鄉人,去年四月七日晚間出門後失聯,妻子擔心出事報警協尋,羅東警分局受理後,調閱監視器發現其座車最後出現在國五冬山武淵段側車道下,警方尋獲車輛與邱男遺體,死者被移置後座,現場血跡斑斑,警方鎖定有前科紀錄二十四歲的簡姓男子,隨即將其拘提到案。簡男坦承因債務壓力大、遭債主逼迫,情緒失控行凶。

行凶後,簡男竟冷靜開車離去,還攜帶邱男皮夾與汽車鑰匙、丟棄兇器與血衣於途中水溝,甚至還前往便利商店購物,態度冷血。經查簡男在去年也曾積欠邱男債務,因不堪負擔高額利息,後來由簡父代償,去年初過年期間,簡男跟著邱男去賭博,賭輸後再向邱借錢,欠下二十五萬元無力償還,因不滿邱男要到他家裡討債而萌生殺機。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簡男持藍波刀針對邱男要害行凶,手段凶殘,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家屬和解,庭訊過程也沒有向家屬致歉或表達悔悟之意,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扣案的藍波刀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