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資格? 中選會尚無法否定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針對民眾黨立委李貞秀資格爭議,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六日說,要等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通過後,才有辦法組成新的委員會討論。若人數不夠,就回歸國籍法規定。

李貞秀因雙重國籍、雙重戶籍,引發立委資格爭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指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若出現爭議,能提出當選無效之訴的機關只有選舉委員會,行政院尊重中選會認定。

對此,吳容輝表示,要等到委員會成立後,才有辦法討論。現在就等人事同意權通過後,中選會才有辦法組一個新的委員會,才能進入討論的階段。

媒體追問,若中選會委員人數不夠,李貞秀是否可以一直當立委。吳容輝說,那就回歸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則表示,李貞秀依法取得當選證書,相關資格問題不應被質疑,後續將依相關程序釐清爭議。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針對李貞秀戶籍問題表示,依法必須完成轉換身分滿十年,也就是在台灣設戶籍滿十年才具備登記參選的資格。二00四年有一次修法,就是落實單一戶籍制。

邱垂正表示,陸委會至今唯一收到的是從海基會跟移民署收到李貞秀繳回放棄戶籍的證明,只有二0二五三月這一份,所以李貞秀可能在二0二三年登記的時候,就有兩岸的雙重戶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第二十一條規定,要轉換身分、需設有台灣戶籍滿十年,這個起算點就與法不合,陸委會會跟選務機關的中選會說明。

邱垂正也表示,為避免以後陸籍配偶的背景參選,發生類似情況,將針對過去行政機關跟選務機關出現的這個選務漏洞查核,讓所有涉陸背景人士的參選能夠依法、都具備有依法合法的參選資格。這部分陸委會會跟選務機關積極合作,完善依法落實合法的參選資格審查,以配合年底九合一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