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21年 前壽險經理吸金5千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曾任遠雄人壽通訊處經理的陳姓女子,民國九十三至一一四年間假藉銷售公司保單名義,向四名投資人招攬虛構的「優質信託憑證」,保證年息可達百分之六至十二,長達二十年吸金詐騙金額逾五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六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執行搜索並約談陳女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其涉犯《銀行法》及詐欺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陳女在擔任保險公司通訊處經理期間,向熟識的保戶推銷未經核淮的「優質信託憑證」,宣稱該商品保本且獲利穩定,以百分之六至十二的高年息為誘餌,吸引至少四名退休族與老客戶陸續投入資金。

檢調初步清查,受害者多因陳女過往的保險服務對其建議深信不疑,單一受害者損失金額從數百萬至數千萬元不等,總吸金規模逾五千萬元。因去年利息發放出現異常,受害者察覺有異後向檢調檢舉,才讓這起長達二十一年的吸金騙局曝光。而陳女在事件爆發後已自公司離職。

檢調六日前往陳女住所執行搜索,並將其約談到案。陳女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時,面對媒體鏡頭顯得相當不悅,不僅以手遮擋,步入法警室前更脫口說出「好恐怖喔」。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女涉違反《銀行法》非法吸金及詐欺等罪嫌重大,當庭諭知逮捕。陳女隨即向北院聲請提審,主張逮捕程序不合法;法院漏夜開庭審理後,認定檢警逮捕程序並無違誤,裁定駁回其提審聲請。陳女隨後被押回北檢續訊後,考量其犯行時間長達二十一年,且仍有幕後共犯或贓款流向待釐清,有串證、逃亡之虞,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七日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