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遊客住宿安全與權益 觀旅局除輔導業者申設 違法也開罰

保障遊客住宿安全與權益,觀旅局除輔導業者申設,若違法也開罰。圖為合法房。(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旅宿目前已突破千家,為遏止非法旅宿亂象並維護旅客住宿安全,交通部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大幅提高違規行為罰鍰金額。對有意申設民宿者,觀旅局除設置諮詢窗口並將舉辦說明會。

未依法申請而非法經營旅宿,最高罰鍰由原本五十萬元提高至兩百萬元;未取得旅宿登記證卻刊登廣告招攬住宿者,最高罰鍰也由三十萬元提高至一五0萬元,限期移除廣告並可按次處罰。

觀旅局表示,旅宿安全與住宿品質攸關城市觀光形象與旅客權益,將持續配合中央法規加強查察與管理,並輔導業者合法經營,建立安全、優質且透明的旅宿環境,讓至台南的旅客都能安心住宿、放心旅遊。

《發展觀光條例》對非法經營旅宿業訂有最低罰鍰額度,採「一案一罰」原則,只要查獲即依法及依標準裁罰,無初犯不罰或降低罰鍰的空間,與一般認知具有改善期及裁罰彈性等規定不同。觀旅局表示,考量部分業者恐因不熟悉法規而未合法申設,將持續提供多元諮詢管道,協助民眾了解申設流程與相關規定。每週二於永華市政中心一樓設置民宿設立單一窗口,去年成功輔導八十二家申設,觀光署也將於四月二十二日舉辦說明會。

民眾關心的房價議題,業者除簽訂自律公約,不得有不當哄抬價格情形,也呼籲遊客應住宿在合法旅宿,保障自身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