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農業部漁業署一一四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正熱烈接受漁民申請中,目前台南市籍漁船(筏)已有約七百艘申請,呼籲符合出海達三十日以上,且累積出海時數達六十小時以上之汽油機漁船(筏)主,於三月卅一日截止期限前,把握最後申請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業局指出,政府考量近年油價波動對漁業經營成本影響甚鉅,為減輕漁民朋友經營負擔,編列經費推動漁業動力用油補貼政策,以實質補貼方式照顧漁民。針對使用「柴油」或「汽油」不同油品之漁船筏,透過「直接減價」與「事後補貼」雙軌並行制度,讓漁民朋友實質受益,安心作業。
局長李芳林說,南市籍漁船(筏)約有一千五百九十四艘(裝置柴油機一百九十一艘、裝置汽油機一千四百零三艘)。裝置柴油機之漁船(筏),直接將船開至漁港內漁船加油站(台南市轄有五處)購油,系統即時扣除免徵的營業稅、貨物稅及優惠補貼款(以台灣中油公司公告牌價之十四趴計算),即漁民加油時直接享有減價優惠。
另裝置汽油機之漁船(筏),則需先申請「購油手冊」,憑手冊及進出港檢查表至各中油直營加油站購油,系統即先扣除免徵營業稅,隔年再依漁船(筏)該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核算,向政府申請撥付免徵之貨物稅及優惠油價補貼款。
一一三度漁船(筏)汽油補貼,南市計八百八十四艘漁船(筏)申請,共補貼新台幣一千三百八十二萬五千兩百四十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