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遺留「台灣水鹿」標本上網兜售 台中男涉野保法遭起訴

男子在臉書兜售保育類「台灣水鹿」頭顱標本,遭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艾姓男子去年在臉書社團張貼「台灣水鹿」頭顱照片,強調是「值得珍藏之物」向網友兜售,因是第三級保育類動物,民眾發現後向農業部檢舉,警方循線找上門,在家中查扣水鹿頭顱、鹿角等標本,艾男聲稱是祖父所遺留,但經鑑定確認是保育類動物,檢方近日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艾姓男子於一一四年十一月間,在臉書社團張貼台灣水鹿頭顱(含鹿角)的照片並發文表示,台灣正水鹿顱骨與鹿角,及「值得珍藏」、「難得漂亮的鹿角」等內容。

案經民眾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檢舉,由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偵辦,經警方通知他到案說明,並前往艾男的住處搜索,查扣台灣水鹿頭顱標本等證物。

艾男到案稱,台灣水鹿標本是祖父遺留下來的,一開始貼上網是想要賣,想說能賣多少就賣多少。經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確認該動物頭顱為台灣水鹿標本。

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他起訴,扣案的台灣水鹿頭顱因是保育類動物產製品,請法院依法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