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裁示未達共識議程送院會 綠跳腳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十七日進行議程,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右一)逕行裁示「援例將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引爆民進黨立委們反彈,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右二)上主席台抗議。(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十七日討論院會議程時,會議主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裁示將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引發民進黨團抗議。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相關處理依循長期議事慣例,程序合法合規,並非特例,呼籲各界避免以不同標準檢視。

當日會議中,民進黨團提案將檢察總長人事案列入議程,民眾黨團則提出部分兩岸條例修正案暫緩列案。在討論民眾黨團提案時,民進黨立委表達異議,翁曉玲隨即裁示,因朝野未達共識,依慣例將議程草案送院會處理。

國民黨團指出,立法院各委員會運作中,當提案無法取得共識時,逕送院會協商或處理為常見作法,相關程序在歷屆會議中多有前例。

國民黨團表示,檢視第八屆至第十一屆程序委員會紀錄,未經表決即將議案提報院會之案例屢見不鮮。包括第十一屆民進黨籍召委沈發惠、第九屆段宜康,以及第八屆吳秉叡、陳其邁等人,均曾採取相同方式處理議案。

國民黨團並指出,國民黨籍召委亦有相同前例,包括第十一屆吳宗憲與翁曉玲、第十屆曾銘宗與李德維,以及第九屆柯志恩等人,均依循相同議事慣例主持會議。

翁曉玲表示,程序委員會屬議程安排機制,若無法形成共識,交由院會處理為制度設計之一,有助於議事進行。

民進黨立委則質疑,現場已有異議應進行表決,未經表決即裁示送院會處理,程序有所爭議,並於會後表達不滿。

國民黨團強調,程序委員會運作應維持制度一致性與穩定性,朝野皆有採用相同作法紀錄,呼籲回歸理性問政,尊重立法院既有議事慣例,以確保議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