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十八日表示,四月十三日起,家中只要有一名未滿十二歲兒童就能申請外籍幫傭;另,對特殊或弱勢家庭申請條件也有放寬,推估受惠家庭約一百四十四萬多戶。
對此新政策,雇主團體表示,正面回應照顧人力需求,讓有需求的人申請、回歸市場機制,也可避免非法聘僱。不過,民團憂心如此可能排擠罕病童權益,且對提升生育率、婦女就業率無益。
陳時中說,過往家中必須要有三個六歲以下小孩才可以申請外籍幫傭,未來只要家中有一名未滿十二歲兒童就能申請外籍幫傭,但須繳納就業安定費五千元。
另為協助特殊家庭或弱勢家庭,陳時中指出,也有放寬條件,包含家中一名未滿十二歲罕病、身障、特境兒童,或未滿六歲發展遲緩兒童;一名未滿十二歲加上單親或一位身障家長;二名未滿十二歲兒童,其中一名未滿六歲;三名未滿十二歲兒童,都能申請,而就安費則為二千元。
政策預計四月十三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需求者需準備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特定身分者則要提供證明文件,統一由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申報系統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委蘇裕國補充表示,針對弱勢、特殊家庭勞動部會提供行政審查優先,協助較快速取得外籍幫傭人力。
對於移工來源國是否跟進放寬,蘇裕國則表示,此次單純放寬申請條件,來源國依然維持菲律賓、印尼、越南、泰國共四國。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則質疑,政策讓特殊、弱勢家庭可以減免就安費,但實際是假弱勢優先,因為外籍幫傭跟外籍看護一樣,一定會有挑小孩跟老人的狀況發生,實際仍會排擠罕病童權益、並沒有弱勢優先效果。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楊書瑋則表示,放寬外籍幫傭聘僱資格,不僅可能影響既有托育品質與專業發展,也將衝擊目前約二點五萬名托育人員(含保母與教保人員)的就業穩定和托育品質。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則認為,鬆綁外籍幫傭資格是正面回應台灣少子化、照顧人力不足而不敢生養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