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監察院十九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揭露立法院長韓國瑜最新財產申報資料。資料顯示,韓國瑜與配偶李佳芬合計申報存款約新台幣八百三十七萬餘元,另有房貸合計一千八百六十五萬餘元,並申報兩項經濟價值無法估算之商標。
依監察院資料,韓國瑜於去年十一月一日辦理定期申報,名下共有五筆位於雲林縣之土地,其中兩筆辦理信託,另有一筆建物亦位於雲林縣,取得價額為一千六百八十萬元。此外,尚申報兩輛汽車、存款約八百三十七萬餘元、有價證券約七百一十四萬餘元,以及十張儲蓄型壽險保單。
韓國瑜另於「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欄位中,申報「賣菜郎CEO韓國瑜」及「韓國瑜標章」兩項商標,相關經濟價值均列為無法估算。
李佳芬則申報兩筆房貸,金額分別為六百三十一萬餘元及一千二百三十四萬餘元,整體財產狀況與二0二四年四月三十日就職申報資料差異不大。
同一專刊亦揭露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財產申報情形,江啟臣與配偶共申報三筆位於台中市之土地及三筆建物,並信託六筆土地及一筆建物,另有兩輛汽車、存款約一千四百一十萬餘元、有價證券約五十三萬餘元、九筆保單,以及因購置不動產所生債務約二百零三萬餘元,另有事業投資約二千九百五十九萬元。
此外,廉政專刊亦公布去年十月至十二月政治獻金裁罰案件。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於二0二二年參選雲林縣長期間,未依規定返還政治獻金,遭裁處罰鍰六萬元並沒入二萬元;前立委鄭運鵬於同年參選桃園市長期間,未依法返還五筆政治獻金,遭裁處罰鍰八萬元。
另有民意傳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壯世代教科文協會,因未揭露與前立委吳春城之關係而參與政府採購案,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各遭裁處罰鍰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