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修法公聽會登場 學界對前端滲透防制與權限界線分歧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十九日召開國家安全法修法公聽會,針對行政院於二0二五年十二月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的修正草案進行討論。多位與會學者就如何因應境外敵對勢力滲透提出不同意見,焦點集中在是否應擴大處罰範圍,以及如何兼顧國家安全與基本權利保障。

國民黨團推薦的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對草案提出疑慮,認為「足以生危害」的構成要件過於寬泛,可能導致行政權與司法權擴張,增加執法裁量空間。他指出,若缺乏明確界線,恐影響言論自由及法治原則。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也表示,民主國家應遵循罪刑相當原則,若在證據尚未明確前即採預防性處罰,可能與基本法治精神不符。她認為,修法應審慎界定構成要件,以避免過度干預人民權利。

民進黨團推薦的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表示,現行國安法多以「刺探」或「洩漏秘密」等傳統行為為處罰重點,對於滲透行為前端的接觸、宣示效忠及組織運作等階段較難介入,建議修法納入參與組織與中間人責任,以利在危害擴大前進行防制。

王智盛指出,現行法要求證明「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主觀要件,實務認定困難,導致定罪不易。行政院版修法改採「足以生危害」的客觀構成要件,將有助於執法機關掌握證據並進行處理。他認為,此舉可補足現行制度對於滲透鏈前端行為的規範不足。

對於修法中涉及鼓吹戰爭言論的規範,王智盛表示,應區分是否與境外勢力有資助或組織關聯,並考量言論自由保障。民進黨團推薦的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楊雲驊則建議,相關案件可採行政裁罰優先,對於重複違規且效果不彰者,再進一步採取刑事處分。

此次公聽會為國安法修法審議的重要程序之一,後續將依各界意見持續調整條文內容,並送交立法院進一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