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交部發布智慧港口等級評價指南

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中共交通運輸部發布《智慧港口等級評價指南(試行)》。

為引導和加快智慧港口建設,客觀、系統、全面評價智慧港口建設成效,中共交部近日發布《智慧港口等級評價指南(試行)》,該指南適用於中國大陸主要港口智慧化發展水準的等級評價活動,以正式投入營運超過兩年的貨櫃、乾散貨兩大貨類專業化碼頭、港區或港口為評價對象。

《指南》將智慧港口等級劃分為一級(引領型)、二級(高級型)、三級(基本型)三個級別;在評價指標方面,明訂評價指標選取原則,以及由四個維度、13個一級指標、25個二級指標組成的評價指標體系,細化評價要點;在組織實施方面,由港口企業自主評價、中國港口協會和中國水運建設行業協會核評公佈的評價程式,以及評價結果的動態管理與應用。

為保障安全發展,按《指南》規定:未按規定進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資料安全保護、個人資訊保護、商用密碼應用、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兩年內出現較大網路安全事件,兩年內出現因資訊系統引發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不得評定為智慧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