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瘦瘦針」成減重捷徑,也引發違規販售亂象。衛福部113年至今已裁處330萬元,並祭出4大強化策略,包括加強查緝不法、藥事法修法等,多管道落實安全使用與防杜濫用。
俗稱「瘦瘦針」的GLP-1受體促效劑類藥品,台灣核准用於「體重控制」者共3種成分,包括tirzepatide、semaglutide及liraglutide皆屬「處方用藥」,須經醫師專業醫療評估開立處方,並經藥師調劑後給藥。但仍有不少人透過網路或私下管道入手瘦瘦針,導致不肖業者有機可乘。為此,食藥署從113年起與地方衛生局聯手,加強對醫療院所與藥局進行查核。
根據食藥署統計,113年查獲85件違規,裁處260萬元;去年有26件違規,罰鍰70萬元。違規樣態多半是「沒處方就敢賣」、「非藥商卻非法販售」或「藥品調劑不符合標準」等。
此外,自112年初~今年3月19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接獲的通報案件中,計有35件為疑似因減重使用GLP-1藥品釀禍。
雖然目前通報資料中,未有明確標示來源為「藥師販售」;但食藥署強調,民眾若自行從非法管道取得藥品,風險難以估計,已發文地方衛生局啟動115年度「加強管理GLP-1 agonist注射劑藥品之流向及使用稽查專案」。
面對層出不窮的違規案件,食藥署祭出4大強化策略,包括宣導用藥安全、不法藥品查緝、加強藥商責任及藥事法修法。
藥品組簡任技正劉佳萍表示,將強化不良反應通報機制,規劃啟動上市後安全性研究與風險管理計畫,要求藥商與醫療院所加強監測,並落實衛教;同時與Meta合作下架違規廣告,透過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屏蔽非法網站。
劉佳萍表示,GLP-1類藥品已於去年納入追溯追蹤,要求藥商須申報流向,確實掌握藥品去處;目前也正研議修正《藥事法》,針對網路平台販售藥品的管理,強化規範與責任機制,從制度面補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