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被稱為「牛樟芝大王」的「中國珍菌堂集團」董事長劉威甫,涉嫌與合夥人莊立平等人以推廣牛樟芝椴木培植為名,在台推出「家庭富農」等投資方案,違法吸金逾二十八億五千七百二十六萬元。台北法院二十四日一審宣判,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劉有期徒刑十四年、莊十二年,其餘共犯分處四年六月至十一年六月不等刑期。
劉威甫於民國一0四年間在大陸成立「中國珍菌堂集團」,首創「椴木培植法」推廣牛樟芝。一0五年間,莊立平邀請劉威甫以「鮭魚返鄉」方式回台成立「台灣珍菌堂生技公司」,由莊擔任總經理、劉擔任集團董事長,另找張桂銘掛名負責人。該集團對外推出「家庭富農」等七大專案,以每單位約七萬五千元的保證金,吸引民眾投資牛樟芝培植,號稱兩年內還本,投資人每週可領取七百元培植費作為紅利回饋。
檢調調查發現,劉威甫、莊立平等人自一0五年三月至一0七年七月間於台北市珍菌堂公司及新竹、高雄等地召開說明會公開招攬,總計吸收資金達二十八億五千九百二十六萬六千五百四十四元,另有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所得八千零四十一萬元。此種「後金補前金」的運作模式,經檢方認定為典型「龐氏騙局」,一一二年五月依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等罪嫌起訴劉、莊等十三名被告。
除兩名主嫌外,前後任負責人張桂銘、廖康程分別遭判十一年六月、十一年,前財務主管陳怡伶十年六月,其餘共犯刑期從四年六月至九年不等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