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四萬供地倒瀝青廢料 三峽里長遭訴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里長劉添財涉嫌未經地主同意,擅自提供私人土地及山區道路供營造公司傾倒約三百四十九立方公尺瀝青刨除料,並從中收取四萬元報酬。新北地檢署偵結後,依竊占罪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對劉添財等五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對其中三名被告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立向營造有限公司於一一四年間標得三峽區某里路面改善工程,公司負責人朱素慧、現場負責人王駿晟及北河工程行負責人林嵩乾,為節省廢棄物合法清運費用,與當地里長劉添財達成協議。劉添財在未取得蔡姓地主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提供三峽區某地段土地供營造公司堆置工程產生的瀝青刨除料,同時要求營造公司以廢料為該筆土地整地,以利其日後出售。王駿晟依朱素慧指示,於一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交付四萬元作為提供土地報酬。

自一一四年十一月十日至同年月二十八日施工期間,朱素慧與王駿晟指揮調度人員,將工程所生瀝青刨除料載運至上述土地傾倒壓平;劉添財另於同年月二十七日前提供里內山區道路,要求營造公司以廢料協助該路段整地。經估算,非法傾倒的瀝青刨除料共約三百四十九點零五立方公尺,使營造公司因此省下合法清運處理費用共計十八萬一千五百零六元。

全案由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陳怡均指揮偵辦,於一一四年十二月四日發動搜索,經訊問後認定劉添財、朱素慧犯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於日前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劉添財身為地方民選代表,理應恪遵法令為社會表率,卻為圖一己之私收受報酬,環保機關查緝後更惡意刪除對話紀錄企圖規避追查,迄今仍全盤否認犯行,態度惡劣。朱素慧案發後教唆員工對外謊稱係因瀝青廠滿載而「暫時置放」,偵查中仍堅持此說法試圖卸責;林嵩乾於偵查期間始終否認犯行,均難認具有悔意。

檢方強調,瀝青刨除料依法若未經規定回收再利用即應視為廢棄物,隨意傾倒恐對環境造成潛在污染,為維護公共利益與法治紀律,建請法院對劉添財、朱素慧及林嵩乾三人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