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滲透法 孫志全涉收陸資助選 二審仍判無罪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地區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副理事長孫志全,遭新北地檢署指控接受中國指示,於一一一年九合一選舉期間,以約新台幣四十三萬元資金援助好友、勞動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王正,涉犯反滲透法。全案經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該筆款項為政治獻金,不符合反滲透法構成要件,於日前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孫志全及王正胞姊王立無罪判決。

二審高等法院判決指出,被告孫志全於審理期間堅稱無罪,主張其於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短暫返台是為協助好友王正助選,兩人同為中華青年發展聯合會幹部,從未捐贈政治獻金,王正也未向其索取款項。針對檢方起訴的人民幣十萬元爭議款項,孫志全表示,該筆資金是岳父公司匯出,經由高中同學友人笪姓女子兌換成美元後匯入王立(王正競選服務處辦公室主任)帳戶,僅作為他在台期間的生活費,並委託王立協助租屋與支付房租,並非政治捐款。同案被告王立也辯稱,因便宜行事未將公私帳戶分開,導致帳戶中同時混雜孫志全的生活費與王正選舉經費才造成誤解。

合議庭審酌後認為,被告孫志全為本國人民,若確實有意捐贈政治獻金或接受指示捐款,大可採取更隱密且合法的方式,實無必要將款項匯給居住香港、具政治背景的笪姓女子,再轉換為美元匯入相關帳戶,此舉反而徒增遭查獲甚至受罰的風險。依現有證據,難以認定該筆款項是孫志全為支持王正選舉所捐贈的政治獻金,因此不符合反滲透法及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構成要件,認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