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價值18億元 竹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4/1至6/30公告

竹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四月一日至六月卅日公告,總價值十八億元,縣府將辦理四場說明會。(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一五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四月一日至六月卅公告,今年度公告案件包括四百零六位被繼承人、三千四百九十五筆土地與四十五棟建物,根據今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台幣十八億元,請相關繼承人多加留意。

縣府地政處表示,公告資料將張貼於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被繼承人登記簿及死亡時戶籍所在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民眾亦可透過各地政事務所網站線上查詢。

地政處指出,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一年未辦理者,經地政事務所清查並通知繼承人後,若仍未聲請登記,將於每年四月一日辦理公告。公告期滿若仍未聲請登記,縣府將列冊管理十五年;列管期滿仍無人申請者,將依法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進行公開標售。

為確保繼承人瞭解申辦程序及相關權益,縣府及各地政事務所將辦理四場次「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民眾若收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通知,可先備齊相關文件撥打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服務專線諮詢,或親自出席說明會與專業地政人員面對面諮詢。

地政處提醒,繼承人必須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始能行使處分權利;及時完成繼承登記,不僅能維護遺產分配之明確性,更能避免因久未辦理導致不動產面臨列管標售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