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大麻闖關洩底 男1審判5年8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尤姓男子與生意夥伴戴男自去年八月起分工負責從泰國輸入大麻至台灣販售,九月透過進口收納箱夾藏多達六十三包、總重二點四三公斤的大麻,然而台北關為海關人員查驗發現,會同檢警將尤查獲到案,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尤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依法判處五年八月。

尤男與戴男於去年八月達成「業務聯盟」,由戴負責從泰國購買大麻菸草,並包裝輸入台灣,而尤男則負責在台灣尋找買家進行銷售,二人意圖共同進口大麻牟利。同年九月,雙方將收貨地點約定於台南某商務旅館,大麻菸草等責偽裝成收納箱闖關,尤、戴二人分別利用不知情的廖姓男子遺失健保卡申請報關,尤則提供不知情張姓男子申辦的預付卡門號做為收件電話。

然而台北關人員警覺發現收納箱異狀,打開檢查抄出多達六十三包大麻菸草,總重達二點四三公斤,立即將之查扣,海關人員也將菸草經送交調查局檢驗,確認為二級毒品大麻。同年月十六日,貨運配送人員依址投遞包裹,尤男也小心多次更換收件地點,檢警一路追查,尤男終於在東區現身,並已廖男名義簽收包裹,埋伏人員當即將尤逮捕到案。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尤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運輸第二級毒品罪、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罪、懲治走私條例中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刑法中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等,一行為觸犯數罪,從重依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論處。考量尤於偵查、審理階段坦承犯行,依法減輕其刑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月,全案可上訴,戴男部分另案審理中。